教務處提供借用的設備如下:
一、請注意※1:筆記型電腦不開放長期借用;需長期使用,請老師自備。
二、請注意※2:CD音響、DVD播放器可由資訊股長借用外,其餘均請老師親自登記借用!!
三、請注意※3:ipad、chromepad請務必先至登記總表確認是否與其他老師衝堂,再填寫設備登記表單。
設備登記表:https://ppt.cc/flkGHx
四、借用DVD播放器、班級資訊盒及資訊設備報修相關問題,麻煩指派資訊股長處理,如果請假則由副班長代替,嚴禁隨意找學生借用,因物品不見或損壞很難管理,務必請大家配合。(請至教務處領取教學設備報修單,非總務處報修單)
五、老師在課堂上如果需要使用教室的電視播放,請不要任意拔取使用中的線材,以免影響無聲廣播系統運作。
六、教師個人需要使用之特殊線材或設備,請教師自備。
名稱 | 借用方式 | 備註 | |
(1) | 筆記型電腦※1 |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光碟機需外接 |
(2) | 隨身小喇叭 | 可長期借用,每學期末歸還盤點。 | 連接隨身碟或電腦使用 |
(3) | CD音響※2 | a.可長期借用,每學期末歸還盤點。 b.單次使用請資訊股長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
(4) | DVD播放器※2 | 每次使用請資訊股長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
(5) | 移動式單槍 |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
(6) | 移動式布幕 |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
(7) | DV攝影機 |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使用後請務必自行備份影片,並請於使用結束後隔天歸還。 |
(8) | 數位照相機 |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使用後請務必自行備份影片,並請於使用結束後隔天歸還。 |
(9) | 腳架 |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堪用數量較少 |
(10) | 各式線材 | 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借用 | 延長線、VGA線、排插、音源線、S-端子… |
(11) | IRS即時反饋系統 |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
(12) | 導覽器 |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
(13) | 隨身擴音器 |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
(14) | Ipad mini*10※3 | 每次使用請老師先上網登記,再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可搭配專科教室(分組教室)供班級上課使用 |
(15) | Ipad*12※3 | 每次使用請老師先上網登記,再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
(16) | iPad Pro*12※3 | 每次使用請老師先上網登記,再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
(17) | Chrome book*40 |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不外借,請於分組教室上課使用。 |
(18) | Chromepad*15※3 | 每次使用請老師先上網登記,再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 可搭配專科教室(分組教室)供班級上課使用 |
(19) | 護貝機 | 不外借,請至教具室使用 | |
(20 | 海報機 | 不外借,請至教具室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