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設備組 / 教學設備借用

教務處提供借用的設備如下:

一、請注意1:筆記型電腦不開放長期借用;需長期使用,請老師自備。

二、請注意2CD音響、DVD播放器可由資訊股長借用外,其餘均請老師親自登記借用!!

三、請注意3ipadchromepad請務必先至登記總表確認是否與其他老師衝堂,再填寫設備登記表單。

    登記總表:https://ppt.cc/fQOHLx

    設備登記表:https://ppt.cc/flkGHx

四、借DVD播放器、班級資訊盒及資訊設備報修相關問題,麻煩指派資訊股長處理,如果請假則由副班長代替,嚴禁隨意找學生借用,因物品不見或損壞很難管理,務必請大家配合。(請至教務處領取教學設備報修單,非總務處報修單)

五、老師在課堂上如果需要使用教室的電視播放,請不要任意拔取使用中的線材,以免影響無聲廣播系統運作。

六、教師個人需要使用之特殊線材或設備,請教師自備。

 

名稱

借用方式

備註

(1)

筆記型電腦1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光碟機需外接

(2)

隨身小喇叭

可長期借用,每學期末歸還盤點。

連接隨身碟或電腦使用

(3)

CD音響2

a.可長期借用,每學期末歸還盤點。

b.單次使用請資訊股長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4)

DVD播放器2

每次使用請資訊股長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5)

移動式單槍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6)

移動式布幕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7)

DV攝影機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使用後請務必自行備份影片,並請於使用結束後隔天歸還。

(8)

數位照相機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使用後請務必自行備份影片,並請於使用結束後隔天歸還。

(9)

腳架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堪用數量較少

(10)

各式線材

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借用

延長線、VGA線、排插、音源線、S-端子

(11)

IRS即時反饋系統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12)

導覽器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13)

隨身擴音器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14)

Ipad mini*103

每次使用請老師先上網登記,再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可搭配專科教室(分組教室)供班級上課使用

(15)

Ipad*123

每次使用請老師先上網登記,再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16)

iPad Pro*123

每次使用請老師先上網登記,再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17)

Chrome book*40

每次使用請老師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不外借,請於分組教室上課使用。

(18)

Chromepad*153

每次使用請老師先上網登記,再親自至教務處登記借用

可搭配專科教室(分組教室)供班級上課使用

(19)

護貝機

不外借,請至教具室使用

 

(20

海報機

不外借,請至教具室使用

 

 

消息公佈欄

時間類別單位標題發佈點閱

跳至網頁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