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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各項證件 / 國中轉出轉入

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

國中部轉學、轉入作業須知

申請項目

繳交文件

申請流程說明

受理時間

國中轉入

1.轉入申請書、課業輔導報名表(至教務處填寫)

2.戶口名簿正、影本(戶籍需在本校學區、監護人必須與學生同一戶籍、不得為寄居)

3.轉學證明書

4.成績證明書

5.獎懲明細、出缺席明細、導師評語

6.健康紀錄表

7.相片2張

8.退費證明書

9.紀錄各科教科書出版社

10.減免資格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1.須由監護人一方及學生本人親自到校辦理。

2.備齊繳交文件到教務處填寫申請書後再至各處室辦理轉入手續。(辦理時間至少40分鐘)

3.當天需繳交相關費用及到合作社購買學生必須用品:制服、運動服、書包、手提袋等。

4.於寒暑假期間轉入或學期剛開學尚未在就讀學校註冊、領書者,其繳交文件第8、9項則免附。

5.若有符合減免資格,攜帶該項証明文件可同時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請參考註冊組網頁「學雜費減免」項目。連結

6.本校各年級教科書版本,請至本校首頁/常駐公告區查詢,可針對不同版本之教科書訂購。連結

7.本校學區請至本校首頁/常駐公告區連結或至台南市戶政生活服務網(學區查詢網)查詢。連結

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

國中轉出

1.轉出申請書(至教務務填寫)

2.遷出後的戶口名簿正本

3.相片2張

4.學生證

1.須由監護人一方及學生本人親自到校辦理。

2.備齊繳交文件到教務處填寫申請書後再至各處室辦理轉出手續。(辦理時間至少30分鐘)

3.可將不需要的制服捐贈給學弟妹(請逕送合作社)。

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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