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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各項證件 / 國中轉出轉入
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
國中部轉學、轉入作業須知
申請項目 | 繳交文件 | 申請流程說明 | 受理時間 |
國中轉入 | 1.轉入申請書、課業輔導報名表(至教務處填寫) 2.戶口名簿正、影本(戶籍需在本校學區、監護人必須與學生同一戶籍、不得為寄居) 3.轉學證明書 4.成績證明書 5.獎懲明細、出缺席明細、導師評語 6.健康紀錄表 7.相片2張 8.退費證明書 9.紀錄各科教科書出版社 10.減免資格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 1.須由監護人一方及學生本人親自到校辦理。 2.備齊繳交文件到教務處填寫申請書後再至各處室辦理轉入手續。(辦理時間至少40分鐘) 3.當天需繳交相關費用及到合作社購買學生必須用品:制服、運動服、書包、手提袋等。 4.於寒暑假期間轉入或學期剛開學尚未在就讀學校註冊、領書者,其繳交文件第8、9項則免附。 5.若有符合減免資格,攜帶該項証明文件可同時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請參考註冊組網頁「學雜費減免」項目。連結 6.本校各年級教科書版本,請至本校首頁/常駐公告區查詢,可針對不同版本之教科書訂購。連結 | 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 |
國中轉出 | 1.轉出申請書(至教務務填寫) 2.遷出後的戶口名簿正本 3.相片2張 4.學生證 | 1.須由監護人一方及學生本人親自到校辦理。 2.備齊繳交文件到教務處填寫申請書後再至各處室辦理轉出手續。(辦理時間至少30分鐘) 3.可將不需要的制服捐贈給學弟妹(請逕送合作社)。 | 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