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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 項目 | 繳交文件 | 申請流程說明 | 受理時間 | 
| 國中 | 1.監護人身分證正本、戶籍謄本(具詳細記事三個月內)或戶口名簿正本(戶籍需在本校學區且監護人必須與學生同一戶籍),正本驗畢影印留存後歸還※雙親監護:父母雙方之身分證正本。倘父母其中一方無法親辦時,務必填寫委託書※單方監護:已辦妥監護登記並載明監護人之戶籍謄本。監護人之身分證正本。2.原轉出學校開立的轉學證明書(含成績證明書、獎懲明細、出缺席明細、導師評語、健康紀錄表)3.到教務處填寫 轉入申請書、課業輔導報名表4.相片1張(2吋),可附電子檔製作學生卡5.減免資格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 1.須由監護人及學生本人親自到校辦理。2.備齊繳交文件到教務處填寫申請書後再至各處室辦理轉入手續。(辦理時間至少40分鐘)3.當天需繳交相關費用及到合作社購買學生必須用品:制服、運動服、書包、手提袋等。4.若有符合減免資格,攜帶該項証明文件可同時辦理學雜費減免申請,請參考註冊組網頁「學雜費減免」項目。5.本校各年級教科書版本,請至本校首頁/右方常駐公告區查詢,當學年度教科書版本。6.本校學區請至註冊組網頁『國中部學區』查詢。 | 上午8:30~11:30 下午1:30~3: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