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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各項證件 / 高中轉出轉入

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

高中部轉學、轉組、休學作業須知

申請項目

繳交文件

申請流程說明

受理時間

高中轉入

本校無轉學考

 

 

高中轉出

1.轉出申請書(至教務務填寫)

2.相片2張

3.學生證

1.先到輔委會經輔導老師輔導後始得辦理轉出。

2.須由監護人一方及學生本人親自到校辦理。

3.備齊繳交文件到教務處填寫申請書後再至各處室辦理轉出手續。(辦理時間至少30分鐘)

4.可將不需要的制服捐贈給學弟妹(請逕送合作社)。

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

高中休學

1.休學申請書(至教務務填寫)

2.休學同意書

3.學生證

1.先到輔委會經輔導老師輔導後始得辦理休學。

2.須由監護人一方及學生本人親自到校辦理。

3.備齊繳交文件到教務處填寫申請書後再至各處室辦理休學手續。(辦理時間至少30分鐘)

上午8:00~11:30

下午1:30~4:30

高中轉組

轉組申請表

申請對象:高二學生,高一、三學生則不得申請。

申請時間:上下學期第二次期中考之後於教務處公告辦理期限內向教務處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程序:申請者必需填寫轉組申請表,並經導師、輔導老師輔導及家長同意。

注意事項:1每人在學期間,只可提出申請轉組一次。

2高一升高二學生選組後,於教務處公告編班後提出改選不同類組,視同申請轉組。

3.凡申請轉組經核可後,不得再申請轉回原類組,或再提出轉組、轉班之申請。

轉組編班:1.轉組經核可後,編入班級依當時各班人數由教務處安排,家長及學生不得異議。

2.學生轉組經核可後,於當學期結束時生效,轉組學生自寒、暑期輔導起到新編班級上課。

*第二次期中考之後

*洽辦人員:

本處實驗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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