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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各項證件 / 成績相關

臺南市立永仁高級中學

教務處各式證明文件申請流程說明

申請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

申請項目

準備文件

申請流程

工作天

補發畢、修業證明書

1.本人身份證正本及影本或戶籍謄本一份

2.最近二吋半身脫帽相片2張

3.申請書(至教務處填寫)

1.至註冊組填具申請書辦理

2.委託辦理:另加帶被委託人身份證或駕照等正本、影本證明文件及委託書。

3.除不慎遺失、火災外,破爛或污損不堪使用者,原證書應同時繳回註銷。

當場取件或1~3

學生證補發

照片(1吋)1張

1.至註冊組填具申請書辦理

2.除不慎遺失、火災外,破爛或污損不堪使用者,原證應同時繳回註銷。

14

成績證明書(歷年成績、學年成績、學期成績)

身分證影本

至註冊組填寫申請表

當場取件

在校期間更改姓名、戶籍地址

戶籍謄本

本處於學籍系統中更正學籍記錄,經本府教育局審核。

即時處理

畢(修)業證書更名

1.畢(修)業證書正本

2.戶口謄本

至註冊組填寫申請表

當場取件或1~3

在學證明

學生證正本

自行影印學生證至註冊組辦理

(依本市國民中學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定:在學證明應以學生證影本代替)

當場取件

畢業證書影本

加蓋校印

畢業證書正本

由本處填具用印申請書後到文書組辦理

當場取件

折抵役期

身分證正本

於註冊組辦理再到學務處教官室認證

當場取件或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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